國家郵政局郵政業安全中心是根據《中央編辦關于設立國家郵政局郵政業安全中心的批復》(中央編辦復字〔2014〕88號)、《中央編辦關于調整國家郵政局郵政業安全中心事業編制有關事宜的批復》(中編辦復字〔2020〕19號)和《國家郵政局關于印發郵政業安全中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郵發〔2020〕45號)文件規定成立,內設八個正處級機構,主要職責如下:
(一)負責郵政業安全監管信息系統的建設、管理和維護,負責郵政業安全監管信息資源的管理、應用開發和安全保護。
(二)參與郵政業安全監管和應急管理研究,參與起草相關政策、標準規范和規章制度。
(三)參與郵政業日常運行安全監測、預警工作,承擔安全監管信息收集、分析和研判工作,參與郵政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
(四)參與郵政業重大突發事件的統籌調度、協調疏導、應急處置等工作,以及重點地區、重點部位通信安全的特殊保障工作。承擔郵政業安全和應急值班值守、應急信息報送。
(五)承擔與相關部門聯合監管機制的服務保障工作,承擔郵政業禁毒、反恐、掃黃打非等專項工作的技術支持。
(六)負責北京主機房和合肥災備中心的管理和維護。
(七)參與擬定郵政業安全監管支撐體系建設的政策、規劃、標準,并協助組織實施。
(八)開展寄遞服務設施、設備的安全評估、安全認證工作。
(九)承擔郵政業用戶申訴處理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承擔郵政業安全教育、培訓和宣傳推廣等工作。
(十一)完成國家郵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